JMS 鄭明析何時造訪了哪些國家
信徒們的信念
對於自1999年開始的鄭明析海外生活,JMS教派聲稱那是「海外宣教」。
不同於媒體所報導的「海外逃亡」,教內宣稱這是聖經預言的患難時期,受命者鄭明析正在秘密實現神的旨意。
信徒們相信了這番說法,並努力將其理解為「攝理歷史」的一部分。
即使在鄭明析身在海外期間,媒體報導也從未停止。
每當他進入新的國家,就會有新的性醜聞隨之出現。
但在JMS內部,情況卻完全相反:
每一個他拜訪的國家和地點都被包裝成美談與見證,並透過講道和聚會感動信徒。
JMS並沒有直接否認自1999年以來的性醜聞,
而是透過塑造鄭明析的美談與神話,鞏固「他絕不可能做出那種事」的框架。
「老師在過去十年海外與主同行的事,都吩咐在當地的門徒記錄下來,他們正在記錄並寄來。
如果能好好記錄所見之事,老師打算把它們編成書。 老師也會進一步開啟他們,使其能作見證。
無論是在國內或海外,請大家都記錄所見並寄來。老師經歷太多,已忘記許多事,因此看見的人必須記錄並寄來。
當寫下所見所聞時,務必要把核心內容寫清楚。」和平之王 主愛 聖誕節,2011年12月25日
根據JMS的講道,他在海外的經歷多到足以編成書。
然而,即便十多年過去了,這些故事仍未被整理出版。
這背後自有其原因。
海外訪問紀錄
鄭明析確實造訪了許多國家。
海外經歷之所以沒有被整理成書,並不是因為素材不足,
而是因為這些故事若按國家逐一講述,可以說上好幾個小時。
真正的問題出現在按照時間順序整理時。
為了把鄭明析的歐洲訪問與JMS的歷史論掛鉤,時間軸的整理非常重要。
但他在歐洲的停留時間極為短暫,主要事件都集中在極短的一段期間內。
- 1999年1月:香港
- 1999年2月:德國(安娜教會)
- 1999年5月:日本(千葉)巡迴、新加坡巡迴、香港傳道活動
- 1999年6月:入境韓國(23日接受一天調查)、九州訪問
- 1999年7月:香港(《想知道真相》專訪)、美國聖地牙哥
- 1999年8月:法國(諾斯特拉達穆斯預言、GACP第一次活動)
- 1999年10月:義大利米蘭
- 2000年2月:義大利
- 2000年3月:入境韓國接受調查
- 2000年4月:德國斯圖加特(GACP第三次活動)
- 2000年9月:英國劍橋(GACP活動)
- 2000年11月:斯里蘭卡(榮譽替代醫學學位)
- 2000年12月:馬來西亞
- 2001年1月:北海道、東京、千葉、兵庫、福岡
- 2001年2月:在韓國接受調查,25日「感人事件」
- 2001年3月〜4月:訪問台灣,會見陳水扁,GACP,領袖會議
- 2001年7月:美國舊金山
- 2001年8月初:夏威夷 世界和平交流大會(WPE)
- 2001年8月中:大阪、千葉
- 2001年8月末:馬來西亞(性侵事件)
- 2001年9月:波迪森海灘
- 2001年12月底:大阪、兵庫、京都、山梨
- 2002年1月初:山梨
- 2002年6月底:千葉、神奈川(世界盃決賽與閉幕式)
- 2002年7月底:千葉
- 2002年9月:在香港被沒收護照
- 2003年2月:香港事件
- 2003年4月:香港山谷清掃
- 2003年7月:蚊帳事件,被捕、罰款後保釋
- 2003年7月之後:無護照入境中國
- 2006年4月:中國跆拳道部事件
- 2006年7月:蒙古,「明歌手」(鸚鵡的名字)
- 2007年4月:移動至北京
- 2007年5月:遭中國公安逮捕
(由於資料的限制,無法整理他造訪澳洲與紐西蘭的確切時間。)
從時間軸來看,鄭明析大多數時間都待在日本、台灣和香港。 相較之下,他在歐洲的活動期間僅限於1999年至2000年,最長不超過兩年。 即使在這段期間,他也頻繁往返亞洲國家,實際在歐洲停留的時間推測不到一年半。
歐洲宣教與歷史論
為什麼短暫的歐洲宣教會成為問題? 根據JMS的歷史論,1999年之後被稱為「墳墓時期」, 這段時間據稱是「使命者」進入歐洲這片「靈性的墳墓」傳福音的階段。
(JMS認為歐洲因原本的信仰已死,所以是一個靈性的墳墓。)
「墳墓時期」的最短時間被設定為三年六個月。 這比鄭明析實際停留的時間長得多,造成教義上的矛盾。 與他將近十年的海外生活相比,這種落差更加明顯。
在JMS的各種集會和講道中,事件的具體日期通常不會被明確指出。 少數例外可能只有「諾斯特拉達穆斯預言」或「米蘭主教座堂(Duomo)」的故事。 因此,如果只不斷聽到「地點」而沒有時間脈絡,人們很容易產生誤解, 以為他從1999年到2005年一直在歐洲,偶爾前往亞洲、澳洲、美國,並在2006年左右轉往中國。
然而,這種想法與事實相去甚遠。 歐洲宣教時間最長不過一年半,也沒有任何值得注意的傳道成果。 如果所謂的「使命者」真的造訪了靈性墳墓的歐洲,那麼整個歐洲應該會出現基督信仰復興的跡象,但事實上並沒有。
無護照的海外宣教
JMS聲稱鄭明析是為了海外宣教而出國的, 並以歷史論中強調「歐洲宣教的重要象徵性」來支撐這一說法。 然而,從實際的出入境紀錄來看,他在歐洲停留的時間僅約一年半。 這與JMS教義所宣稱的多種「墳墓時期」相比非常短,構成嚴重的教義矛盾。
JMS所謂「為宣教而出國」的宗教敘事處處可見破綻, 相反地,媒體所稱的「海外潛逃」則是建立在具體的事實基礎上。
最具代表性的是2002年9月的護照沒收事件。 他的護照被香港當局沒收,之後成為非法居留身分。 2003年7月之後,面臨被遣返韓國的危機,他轉往中國。 由於這段期間的移動都是無護照進行的,媒體推測他可能透過仲介進行偷渡。
Note
本文的翻譯內容是使用機器翻譯生成,部分表達可能不自然或存在錯誤。